导航菜单

执行动态|异地联动展现法律威力 释法明理促进和解

导读 近日,双阳法院的执行干警在酷暑高温下,不畏艰辛,跋涉数百公里前往吉林省柳河县,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。案件背景该案源于2017年...

近日,双阳法院的执行干警在酷暑高温下,不畏艰辛,跋涉数百公里前往吉林省柳河县,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。

案件背景

该案源于2017年,被执行人赵某某在长春市某粮食收储公司购买玉米后拖欠款项。申请执行人向双阳法院提起诉讼,并于2019年获得法院的判决,要求赵某某支付386,658元及违约金。然而,赵某某未履行判决生效后的义务,导致申请执行人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尽管执行人曾多次前往赵某某居住地柳河县查找,但未能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,并发现其名下的房产和车辆已被其他法院查封。由于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更多的执行线索,法院根据法律规定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。

案件执行

最近,申请执行人提供了赵某某在柳河县的详细居住信息,执行干警立即在高温下连夜赶往柳河县,行程近二百公里。

在路上,执行干警与柳河县法院执行局进行了紧密联系。凌晨4点,在柳河县法院执行局的大力协助下,执行干警成功找到还在熟睡中的赵某某,并将其依法拘传至柳河县法院。办案人员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,但未发现赵某某的财产信息。法院决定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惩罚措施,然而由于柳河县拘留所已撤销,被执行人需要被送往通化市的拘留所。办案人员立即与通化市拘留所联系,详细沟通了送拘的手续和流程。

在执行过程中,赵某某采取了抗拒和不配合的行为。当他意识到将被采取强制措施拘留时,面对法律的威严和执行干警的坚定,最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,并主动联系亲属筹款。办案人员立即通知申请执行人前往柳河县法院进行执行和解工作。在柳河县法院的协助下,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。赵某某当场支付了3万元现金,并承诺每年年底支付6万元,直至全部款项支付完毕。

本次异地执行案件中,两地法院密切合作,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力量,共同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双阳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整体意识,与其他法院建立常态化的协助和联合执行机制,共同努力解决执行难题。

免责声明:本文由用户上传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!

猜你喜欢:

最新文章: